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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戒》影评:导演署名权

2013-06-08 12:58 来源:观后感 作者:www.guanhougan.net

《杀戒》影评:导演署名权

  说《杀戒》署名权之争是炒作,顶多只说对了一半,说《杀戒》仅只是署名权之争,也只说对了一半。

  竹卿的发布会在前,声泪俱下,还打出了注有“章家瑞你射吧”的牌子,秀得满满当当。章家瑞的发布会在后,一干主创到场证言,在司法途径的基础上大倒苦水。艺人不炒不红,片方不炒总觉得在等死,但导演主动炒作的还真稀罕。就章家瑞而言,从《诺玛的十七岁》、《芳香之旅》和《红河》等一路下来,走的是小文艺的路线,和炒作市场绝缘,说他是借题炒作者,不是睁眼瞎就是居心叵测。反观第一次挂导演头衔的竹卿,还有老板、出品人、制片人、编剧等身,将自己捧红了之后,下一部电影还可以尝试主演。

  不少新导演担心自己在拍摄现场不托底,都会拉个名导监制做后盾。《致青春》,赵薇将关锦鹏按在了监制宝座上,《圣诞玫瑰》,杨采妮背靠徐克和张之亮两座大山。竹卿显然是想背靠章家瑞的。竹卿和赵薇、杨采妮不同,她既没有接受过电影专业的教育或培训,亦无临场厮杀的经验可循,找个“总导演”助阵或操刀,倒是情有可言,问题就在于,到底谁说得算。

  一个健康的项目,应当有一个有附有眼界和魄力的出品人,其次得有好导演、好监制和优秀制片人的通力合作。制片人对老板负责,导演对作品负责,监制督导创作,三者一如司法、立法和执法机构三权分立,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在失败的电影案例中,导演权力过大创作失控者,或出品方干预过甚产品散架者比比皆是,故尤其是在商业项目中,需要制片人、监制和导演形成制衡力量。而在《杀戒》项目中,片方的搭盘的思路存在显著的畸形,它既要依靠章家瑞导演的身份来谈演员,又要抹杀其“总导演”的署名权,既要借章家瑞之手来完成执行拍摄,又要剥夺其最终的剪辑权,甚至意图抹杀其劳动付出。与此同时,项目的老板大包大揽身兼出品人、制片人、导演、编剧等数职,光顾往自己脖子上挂满荣誉头衔,对于项目至关重要的制衡机制的搭建,完全不考虑。

  当然,独立制片也是存在的,但绝对不是《杀戒》这样的项目,同样,也有导演身兼监制、编剧数职的,比如徐克,但那时在徐克摸爬滚打多年之后。创作上的分歧在所难免,徐克也争吵,但人家争吵只停留在创作层面,就算因理念不合以后不再合作,也绝对不会在署名上犯小心眼。从目前双方出具的证据看,章家瑞现场导演的事实还是非常明晰的,合同约定也是显而易见。竹卿一面是给自己挂满光环,一面将章家瑞从“总导演”的位置上拉下,美其名曰“前期导演”,徒增笑耳。

  事态闹到这步田地,只能说项目老板不太聪明,或者太过聪明。其实就算是悄俏剥夺了章家瑞合同约规定的“对该片的艺术创作具有尤其最终的决定权”,弃用其剪辑的版本,只要在总导演的署名上不玩小鸡贼,章家瑞也就只能吃哑亏打打事后官司。从竹卿先行召开发布会,并举牌高喊“章家瑞你射吧”等种种刻意行为来看,她是唯恐章家瑞不接招的,无非就是想借此影坛先河,占领娱乐版面,为《杀戒》上映争取话题和眼球。而这对章家瑞来说,不仅是挑衅,更是一种侮辱,他只能乖乖接招。仅从这点上看,竹卿干的并不是导演的本职,而是老板的营生。

  《杀戒》除了导演署名权口水仗本身,还给司法领域和相关部门提出了新课题。像这种存在纠纷的影片,是否应当缓期上映?主管机构又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影协和导演协会当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如果这几方均不作为,只能说我们离健康的国产电影环境尚还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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