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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老还童》影评

2013-08-23 08:54 来源:观后感 作者:www.guanhougan.net

《返老还童》影评

  我们在谈具体的名著和电影改编之前不得不注意到的一点是,这一整体概念早已经大大泛化。狭义上讲,我们常识中的名著主要就是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现实主义作品,雨果,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等等。再就是中国古代和现代的奇书、大家作品。这些基本囊括了我们对经典名著的注释。大众看官不太重视20世纪的西方文学和当代当红的各种小说。说卡夫卡大家都称是,但如果说《追忆似水年华》和《尤利西斯》是20世纪最伟大的文学作品很多人都会摇头。对当红小说就更众说纷纭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和《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因为电影火了,我们要不要说他们是名著?当然,我无意较真,只是觉得如果一部文学作品被改编得出了名的时候,人们依然会肯定作品本身的价值,认为它是经典,那它应该就是名著。

  至于电影,就很难去界定叫卖和叫座。文艺片可以是垃圾,商业片也可以拍得很深刻,甚至电影类型的边界本身都是一个争论的问题。如果有“名著再看“或者“名著新解”这么一个电影类型,那我们大可以只说好或者不好。

  我想讲的作品是菲茨杰拉德的《返老还童》,也叫《本杰明·巴顿奇事》。这其实是一部短篇小说,收在菲茨杰拉德的《爵士时代的故事集》中,是整个集子中写的最好的小说之一。作者更为人称道的是他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也叫《绿灯梦渺》)和《夜色温柔》。我知道这部小说是因为大卫·芬奇的《返老还童》这部电影,当时觉得电影很不错,突破了芬奇一贯的风格。待看完小说集之后,把菲茨杰拉德笔下爵士时代美国梦的终结和电影结合起来,才知道这篇小说是如此深刻而华丽,而电影也是改编的如此成功。

  我们在讲名著改编电影的时候,首先要厘清的就是文学作品和电影的关系。名著是作家创造的,从创作上讲,它属于单一的艺术成果。作家的写作自由度很大,他/她可以直接在作品中输入态度、评论、感情、美学观点、哲学关怀,因此可以任意所致,天马翔空。特别是文学发展到20世纪以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越来越让人看不明白。菲茨杰拉德的《返老还童》本身就是真实幻想的结构性组合,叙事长绵,有时候有如梦语。

  电影不同,尽管严肃电影也是艺术,但它从一开始就是工业时代的产品,其中充满了定制性的工业元素。以元素看,电影是更丰富的艺术表达。你可以从叙事上赞赏李志昊的《我呼吸的空气》、昆丁的《低俗小说》,但同时,电影还有镜头手法、剪辑、灯光、配乐,所以它是一种集合艺术。从原著到电影,艺术形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教父》小说中文字间的阴郁在电影以深邃的暗色得到了最好的表现,《赎罪》中敦刻尔克大撤退的超级长镜头让人能感到战事的冗长和生命的绝望。你可以说电影《返老还童》中黛西出车祸那段《罗拉快跑》式的关于偶然性的研究(用画外音、闪切镜头作假设回顾)本身就是艺术——一种多种技术的结合。

  就内容而言,《返老还童》的电影和小说讲述的都是一个人,出生时是一个老头,几十年后越活越年轻,最终又变成一个婴儿在襁褓中死去这样一个奇异的故事。但我们不应该忽觉电影和小说之间沟通的环节。文学和电影的沟通于是需要一个转化媒介,在我看来,这个媒介的核心就是导演。

  法国评论家朗索瓦·特吕弗把电影导演形容成“拿着摄像机写电影”的人(他最后也成了导演,而且还不赖),电影总有导演的隐含价值、独特视角和主观表达。你总可以从伍迪·艾伦的作品中读出他失败的感情经历,从小津安二郎的摄影机中读出对日本文化极简的粗粝榻榻米式的解读。导演是电影的第一作者,他虽然不能完全地左右和解释电影(他与编剧、摄影、演员之间的沟通信息注定是不对称的),但他的作用就在于对场面的“HOLD”,名著改编电影,导演是那个格式转换器。大卫·芬奇是个好导演,《搏击俱乐部》的人气之高,各种影评网站、电影爱好者无不推荐。我们在这不能全面分析他的导演水平和导演艺术,但他对人性洞察和见解的深刻,影评者总是津津乐道。

  要对名著的电影改编进行分类的话,我认为至少能分三个类型。一种是我们经常说的“忠实于原著”,也是我们大众最常见的标准并判。第二种是“取其一点,任意发挥”,第三种是“形或能在,尤取其神”。

  先说前两者。如果说第一种改编方式是华丽的复刻,那第二种就是传奇的演绎。因为小说产生在前,电影在后,必然会有一个由前向后带来的印象问题或者说是本体的认同问题,这也就是为什么导演把名著搬上银幕,我们一个很重要的评判标准就是,是否忠于原著。忠于原著就是好的,篡改太多就是坏的。像《乱世佳人》(美国电影的荣耀)、苏联在战前拍的《战争与和平》(尽管没有赫本但依然为人称道)、《悲惨世界》(歌声动人)都以高度的社会写实性和还原性著称。

  但问题来了,文学进入二十世纪以后,进入了个人空间和异化叙事,没有导演能忠实于原著了,因为文本本身就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西方艺术早已不在以真实称道。于是导演们改不好。像劳伦斯的《虹》、麦克维尔《白鲸》、包括我们下面要说的菲茨杰拉德,改成的电影口碑都不好。导演发现这些作品远没有狄更斯、斯丹达尔的好弄,所以现在很多导演都宁愿去改写短篇小说或者并不那么出名的文学作品,以避免作品遭口舌之灾。这就成了演绎。演绎式的改编并不新鲜。耶稣(基于《圣经》)、亚历山大(基于《亚历山大远征记》)、亚瑟王(基于圆桌骑士的史诗)都被搬上屏幕演绎了。因为故事不详,所以可以“胡扯”,大致如此。比较好的演绎当然有(像《霸王别姬》、《少年PI的奇幻漂流》,但我质疑其文本的名著性质),可是糟糕的也太多,而且是大多数,总是让观众对演绎倒了胃口。

  我看来,其实忠实于原著很难突出电影的内在亮点(除非是大导演),因而往往流于肤浅。因为原著被解读的太多,仅用电影复述一遍,除了起到还原性的试听新鲜感,难以带来对美学层次的突破。而另一方面,仅把原著作为一个框架,做无限制的编铺,或者把故事作为灵感的窗口,导演随意发挥,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总像是作家卖了或者导演买了一个IDEA,而不是二者之间的沟通。

  有难度也是有价值的名著改编,我觉得是“形留三分,神留七分”,与电影保持内涵上的一致,而不仅仅是内容上的一致。改编本质上是作者和导演之间的时空对话。而好的改编恰恰需要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即紧张又亲密的状态,辩证的看,其实就是一种矛盾的概念——文学名著和改编电影之间存在的张力。这种张力是时代位差造成的,也是影视和文学表达形式的差异导致的,更是导演与作者超越时间的博弈过程的一种抽象升华。

  《返老还童》具有这种张力。小说的故事很简单,叙事把人生整体颠倒过来,以古怪错乱的时间线写本杰明从老到年轻,最终死在婴儿床上。故事的骨架可以做成一个长篇,却被处理成了短篇,当然,这和当时读者的阅读习惯相关,却暗中给后来人——芬奇的改编留下了空间。故事结尾被解读为对资本主义黄金时代的末世感慨,同时是对人生如梦潮起潮落无可逃逸或变改的反向强调。

  芬奇的电影中,时间的故事构想出了更多的细节,一只倒走的钟表成为所发生一切的原因和预兆。对于一个与众不同,年龄倒走的人——本杰明,相比小说的梦呓叙事,芬奇更倾向于表现他的内心世界,他的孤独——那种眼看周围亲朋好友渐渐老去的心境,从而让爵士时代的故事具有了现代社会现代人的鲜明特质。同时,这一切又加上了黄昏怀旧的滤镜,让电影去重合爵士时代的美国人的感伤,在意上雕琢出小说的感觉。

  说“亲密”的话,整部电影文艺解读的定位是贴近原著的。芬奇研究过菲茨杰拉德,电影的格调与菲的所有小说风格都惊人一致——描绘梦碎的无助于无奈,表达人生沧桑,人事空空的像境。就连电影的独白语言都是满满的爵士时代味道。这一感觉,芬奇抓的很对。同时,“紧张”是因为距离感,电影从最基础的元素——故事开始就和小说保持距离,因为是短篇,菲茨杰拉德字里行间留下了太多空间可以拓展。芬奇把人生解析成亲情和爱情的纠缠,同时拉长小说的时空概念,讲二战,讲岁月,讲未来,丰富了故事,也将作品带到了更高的境界和层次,从美学观念上讲,那就是“道”,西方讲being(存在),也就是这个东西。无以言表,是电影开始时的大钟,是海战过后本杰明的自白,是布拉德皮特(本杰明的扮演者)一脸年轻时苍老的双眼,是婴儿在黛西怀抱中最后睡去的宁静。

  迷人的是,这种人生终极关怀的哲学叙述,也是根于文本。在小说《返老还童》的最后,婴儿的本杰明回顾了整个人生,然后所有的往事一一流动浮现,再从记忆中落幕,“所有的一切就像从未发生过……他不记得最后一次喝的牛奶是热的还是冷的,他不记得了……然后一片漆黑。他的白色童床,在他上方晃动的朦胧面影,以及牛奶发出的甜香,一起从他脑海中渐渐淡出。”

  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是“落得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一刻,东西方的艺术之美,名著电影的类型差别都合为一体,向我们诉说一个可以感叹,可以思考的混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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