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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cer in the Dark》观后感:感动 愤怒 无奈

2012-03-30 15:25 来源:观后感 作者:www.guanhougan.net

  《Dancer in the Dark》观后感:感动 愤怒 无奈

  当《Dancer in the Dark》第二段音乐的时候,比约克饰演的Selma唱到:“I've seen it all”,出于对她视力下降以致消失的同情我在这里哭了。Selma的经历无疑是悲惨的,所以得探讨为什么她的人生是一个悲剧。

  她的身份:捷克移民、高度近视、单身母亲,儿子需要做手术。生活唯一的乐趣是音乐剧,包括去上歌剧班和看电影。有一个女工好朋友,照顾她的房东夫妇,还有一个爱慕她的司机。生活虽然很苦,但是尚能忍受。故事的转折点在,她的视力急剧下降了,凄苦的生活露出了它的獠牙。能在工厂做工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以致最终犯了错误被解雇;音乐剧不能演了,电影看不了了;为给儿子做手术积攒的钱,被Bill偷了。可以想见,她处于一种多么绝望、孤立无援的境地。最后她杀了Bill,喃喃着“我那样做只是逼不得已”。当矛盾出现的时候,Selma被生活逼迫得去做残酷的选择题:一、Bill偷钱并赶她出门,她只能杀了Bill或失去儿子的手术费。二、被法庭审判,她只能牺牲自己或失去儿子的手术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Bill也是逼不得已。他要么自杀,要么偷钱。他选择了偷钱,最后悔悟,请求Selma杀了自己,实际上是选择了自杀。两人的境遇是悲惨的,让人同情的,也会让人唏嘘人生之残酷困难,活下去真不容易,也让我想起了余华的小说《活着》。人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生活下去?

  我的感想不只于此。看完电影之后更多的不是感动,而是一种愤怒,一种郁结在胸口的烦闷。Selma和Bill有没有想过,对所爱之人的执着,是不是就会造成对他人的冷漠甚至残忍呢?Selma和Bill都很伟大,生活很残酷,Selma爱着儿子,Bill爱着妻子,最终他们都为了所爱的人自我牺牲,同时牺牲了对方。但除了这种极端的方式之外,两人如果不对所爱之人如此执着,明明有更多解决方式的,Bill可以坦诚说出来,或者去找别人筹钱,不要逼迫比他更弱小的人。Selma可以先借给Bill一点钱,只要对对方还有一点关爱就好……他们却不为对方着想,都维护自己的自尊和所爱的人,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

  除了他们生活境遇的悲剧,我还看到了另一种悲剧,人和人不能沟通交流,每个人都独自生活的困境。是否Bill的妻子就只是看上了Bill的钱财而和他一起生活,是否她就认为Bill是一个“取款机”?Bill为何就把她简单定义为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而不认为可以和妻子坦诚地谈一谈家庭所面临的困境?我知道,我知道Bill的难处,他爱她,既害怕妻子受伤害,又害怕妻子离他而去,所以把家庭危机能拖则拖,最终不可收拾,铸成荒谬大错。在他身上,体现的是人的懦弱与孤独。他是爱他妻子的,但是却不能和他妻子分担痛苦。Selma一开始就有错。她明知自己的遗传病仍然生下儿子,这就是她悲苦命运的来源。是,人很孤独,需要爱,但是不能做的事情偏要做,就必须承担后果。盲目的爱和冲动是把她推向绞刑台的最重要凶手。她背井离乡,是为了给儿子治病。她不满足儿子的买自行车的愿望,是为了省钱给儿子治病。她不帮助Bill,是为了省钱给儿子治病。她不在法庭上说出事实,是害怕她儿子情绪受影响。她不上诉翻案,是为了省钱给儿子治病。最后,她终于被执行死刑了,她终于牺牲自己了,她终于洗清自己的罪了,她至善至美了。其实她只考虑到自己!生下儿子的时候就没考虑这个孩子的将来;牺牲自己的时候,没考虑到儿子失去了母亲,并背负着杀人犯之子之名,还可能一生怀着对母亲的负罪感,是否从此就可以终身幸福了呢?是否比起长大后失明来,更加幸福呢?她似乎什么都替儿子考虑好了,从没问过儿子愿不愿意!她爱她儿子,她儿子却不能和她分担痛苦。这对于她儿子来说,是不是也很痛苦呢?Selma有无数次机会可以避免这种结局,她却执着地选择去牺牲,不得不说她自己的身上带着一种悲剧性格,几乎没人能帮助她,所以我愤怒。

  尽管如此,这还是一部好片子,拍的真诚,引人思考。生活就是很无奈,有时候很残酷,生活很美,生活很丑陋,我将好好活着,给所有需要的人以关爱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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